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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 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试、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