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三、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魏磊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材料,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 称、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的情形,其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魏磊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监管机构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就魏磊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