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 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4〕11 号),提及本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服中 心对本行未进行现金分红尚存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本行收到函件高度重 视,组织相关部门对股东质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 如下: 问题:你公司公告显示公司 2020-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316,756.70 万元、322,619.20 万元、242,230.40 万元、185,011.70 万元。 公司自 2019 年进行现金分红后,连续 4 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9.17 亿元。请你公司就已公告的不 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对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详细说明不进行现 金分红的合理性,并说明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