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8 月 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252 号 文《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鹏鼎控股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1,143,08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3,714,469,327.7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240,896.38 元后,募集股款共计人 民币 3,601,228,431.36 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8)第 0555 号验资报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8,919,475.21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