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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002938Avary Holding(002938)2023-08-10 08:51

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2839 号 (第一页,共二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 于 2018年 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鹏鼎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 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