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鹏鼎控股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内部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669 号 关于终止对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 了审核。 2023 年 9 月 25 日,你公司向我所提交了《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所 提交了《关于撤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 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 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 有关规定,我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9 月 28 日印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9 月 28 日 抄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