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修订)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本行特设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 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 提出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或根据董 事会授权就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具有与本委员会职责相适 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占成 员总数的半数以上。 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委员和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