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