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2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4 | | 第四章 | 会议登记 5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9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3 | | 第八章 | 附 则 14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