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监事会的监督提供支持。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 任,经选举产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