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Ruida FuturesRuida Futures(SZ:002961)2023-12-11 12:57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瑞达期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 ...

Ruida Futures-瑞达期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