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芯瑞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