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本次对外投资在各方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吕国强 黄荷暑 刘志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