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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983Anhui (002983)2024-03-26 11: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