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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02983Anhui (002983)2024-03-26 11: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履行其 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