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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广东东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鹏控股)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广东东鹏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