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1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 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