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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关于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如专项审计结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关于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对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立方"或"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完成后,华润润 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持有华润立方 51%的股 权,本公司持有华润立方 49%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 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华润立方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华润润曜及华润立方签订的《关于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的增 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各方约定如下: 目标公司应从华润医药商业审计机构备选库中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 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对目标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清 单中的全部债权收回情况及 2023 年度业绩情况的专项审计(以下称"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