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2013年12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