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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 | | --- | --- | --- | | No. 8, Chao yangmen Beidajie, | | |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传賞: | +86(010)655 | | ountants | 100027, P.R.China | facsimile: | +86(010)655 |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 项核查和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