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lic accountants Donachena 100027 PR China 根据贵所于 2023年3月14日出具的《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 项核查和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具体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 "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黒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