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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意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在审阅公司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形成如下 审查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保障相关 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