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广核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 有效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0月 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