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政策的变更而修订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会计核 算制度的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核算制度的修订。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鸣峰、李馥友、徐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