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定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 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不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 董事(也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在公司不担任任何经营管理职务,并与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