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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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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68 号奥美大厦 1 栋 22 层 联系电话:025-86799777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二、临时提案基本情况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普天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