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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0468NJ TEL-B(200468)2024-05-28 13:40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经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包含至少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其中一名必须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正常情况下由董事长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 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做好会议 准备。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五日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