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1.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 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 制定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解读生物爱心成就健康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3.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