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 论公司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由 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下列 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