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 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 程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