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股权并 增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京能国际 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股权收购并增资事项。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振新女士、李辰先生、高明先生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刘振新 女士、李辰先生、高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