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九洲纳热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日常运营,其电力相关产品的未来收 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九洲纳热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泰来九洲兴泰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