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合理 可行的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治理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公司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