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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三名。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