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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042Netac(300042)2024-04-26 08:1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 理水平;同时,为健全公司薪酬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专职董事,不含董事长)及 监事(专职监事),均不在公司领薪,按月发放津贴,具体津贴发放标准依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执行。如专职董事、专职监事任职单位对其领取外部单位报酬、津贴等有特 殊规定的,依照其任职单位规定执行。 担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监事,应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标准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同时也要 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