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5-307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 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的委托,就合康新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