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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蓝色光标的监管函
300058Blue Focus(300058)2023-12-15 09:13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赵文权、潘安 民、陈剑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 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文权、潘安民、陈剑虹 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23 号)查 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45 号 3.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 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 1 1.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调整影响,导致 2022 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2.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 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 减值时点不恰当。 5.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 入合并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