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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300059EASTMONEY(300059)2024-08-09 11:1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总监一名,合规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