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 会人数的二分之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章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工作时,公司应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