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财富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