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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068NARADA(300068)2023-10-24 11:37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 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投资证券部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 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