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 入新项目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合理安排, 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 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薛安克 吴晖 来小康 2024 年 1 月 18 日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