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南 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00元,募集资金额245,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1,725.00万元后由主承销商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汇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