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 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5元(含税),以公司本次董 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872,742,20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935,600股后的 869,806,60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56,537,429.59元。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