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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00068NARADA(300068)2024-08-26 11:2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