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 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