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法律意见书 (2024)京海法意字第 0018-08 号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郑州 ZHENGZHOU 长沙 CHANGSHA 昆明 KUNMING 成都 CHENGDU 济南 JINAN 沈阳 SHENYANG 哈尔滨 HAERBIN 南京 NANJING 武汉 WUHAN 银川 YINCHUAN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重庆 CHONGQING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 年管理层与核心 骨干股权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