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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300080YCXN(300080)2024-08-14 13:0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出售所持有的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 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光伏")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原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 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是否适用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 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绿能、储能、碳材料产业,本次交易拟出售从事高 效单晶硅电池片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平煤隆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