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出售 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股权并 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光伏")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 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原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一)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