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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
300083Create Century(300083)2023-08-22 08:3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 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应 在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 对外披露义务。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依据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